關于某小學移建工程結算審核案例分析
蘇州市中正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
錢祖斌 周衛(wèi)東
一、案列背景:
該工程項目,,包括地下室,、教學樓、綜合行政樓,、食堂,、藝術館、司令臺等工程,。項目總建筑面積:29394m2,,其中綜合樓行政樓地上5層,建筑面積8898 m2,;教學樓地上4層,,建筑面積6060 m2;食堂,、藝術樓地上3層,,建筑面積4448m2;地下車庫地下1層,,建筑面積9988 m2,。建設范圍是:基坑圍護、土建,、裝飾,、安裝及附屬工程,,合同價9159萬元。
二,、爭議焦點:
1,、原合同止水帷幕為三軸攪拌樁,因場地施工條件限制變更為雙重管高壓旋噴樁,,對于變更后的旋噴樁綜合單價建設方與施工方未達成一致,。
2、人工費的調(diào)整未達成一致,。
3,、地下室外加劑項目存在較大爭議。
在標底及投標文件中人防地下車庫砼的清單描述均為 “添加抗裂抗?jié)B防水材料”,,建設方認為,,既然清單已描述添加外加劑,報價時應考慮此部分的造價,,雖然圖紙會審時確認具體防水劑為SY-K,,但是不影響此部分的造價已計取在投標中,應不予調(diào)整,。
4,、土方外運運距存在爭議。
建設方認為土方運距為6.9公里,,施工單位認為運距為10.3公里,,
5、對于管井降水的計取存在爭議,。
管井降水標底編制時是計入分部分項工程中的,,工程量為2700眼.天,實際管井降水簽證工程量為4800眼.天,結算時施工單位要求全部按原中標價計取(投標單價偏高),,雙方未達成一致,。
三,、問題分析:
1,、水泥摻量是影響雙重管高壓旋噴樁造價的關鍵,施工方送審價按錫補樁-04定額中水泥含量750kg/m3計取,,因省定額無雙重管,,錫補定額有,同意套用此定額,,為此我方電話咨詢無錫造價處,,答復此定額備注中已經(jīng)說明,定額中水泥量是參考量,,實際消耗量由現(xiàn)場試驗確定,。另施工設計圖紙也明確應按設計技術參數(shù),,結合現(xiàn)場土質(zhì)條件,由參建各方共同試驗量確定?,F(xiàn)施工方無法提供試驗結果,,我方認為施工方按定額量依據(jù)不充分,按照圖紙?zhí)峁┑男龂姌妒┕ぴO計參數(shù)條件:提升速度a=0.12~0.15 cm/min,,水灰比b=1:c=1,,漿液流速d=(100~150)/60 L/s;旋噴樁的水泥用量計算公式如下:(100/a*60)*d*(1/(3b+c))=(100/15*60)*1.667*(1/(3*1+1))/(0.3*0.3*3.14),,計算得出水泥摻量范圍為590kg/m3~750kg/m3,。通過協(xié)商溝通,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,,將定額中原含量750kg/m3調(diào)整為中間值670kg/m3計取,。
2、針對人工費調(diào)整部分,,我審計人員根據(jù)蘇工價(2010)11號文第九條解釋,,“目前我省人工工資預算單價還未放開,因此,,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(fā)布的人工工資預算單價調(diào)整,,不屬于風險范圍的內(nèi)容”,可確定雖然投標文件計取了風險費,,但人工費仍然需要調(diào)整的原則,。本工程實際開工時間為2010年3月22日,實際竣工時間是2011年8月23日,,實際施工時間為17個月,。而合同工期為332天,理論應竣工時間為2010年3月22日+322天,,即竣工時間為2011年2月(相差6個月的工期,,政策人工調(diào)整時間是2010年11月)。施工單位認為應該按實際施工期完成的工程量調(diào)整人工價差(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為10個月時間),,我方認為如按實際工期調(diào)整人工,,則拖延工期的天數(shù)應按合同中工期罰款的條款執(zhí)行,鑒于工期延長并非完全施工單位單方面原因,,建設單位也有一定的責任,,且資料中顯示建設單位現(xiàn)場負責人簽字(未蓋公章)確認的工期延長申請約為2個月,則可調(diào)整的施工竣工期為2011年2月延長至2011年4月,,總工期調(diào)整為13個月(可調(diào)整的人工從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為6個月時間),。最后雙方協(xié)商確定的調(diào)整方式為6/10×按實際工程量調(diào)整的人工差價。
3、針對地下車庫砼添加抗裂抗?jié)B防水材的問題,,我方審計人員通過查閱標底及招標補充答疑,,確認了標底因圖紙沒明確品牌及規(guī)格摻量暫未考慮此部分的費用,僅考慮S6的普通防水劑,,在圖紙會審時認可為SY-K品牌的外加劑,。本著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的原則,,我方認為SY-K添加劑增加造價合理,,但SY-K兼有抗?jié)B抗裂雙重功能,應考慮扣除原標底普通防水劑S6的價格及所替代水泥摻量的差價,。施工方同意我方處理意見,。
4、針對外運土方運距的問題,。本工程地下車庫為大開挖施工,,施工場地內(nèi)無法堆放土方,外運土方量達8.5萬方,,且施工時間較長,。我方在查閱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中發(fā)現(xiàn),第一份外運土方運距簽證為6.9公里,,由建設單位,、監(jiān)理單位及跟蹤審計單位共同簽字認可;另一份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中外運土方的簽證為10.3公里,,僅有建設單位,、監(jiān)理單位簽字,無跟蹤審計單位簽字確認,。鑒于出現(xiàn)兩種情況,,相差金額達40余萬元,我方審計人員為謹慎起見,,按運土的起始點實際開車測量里程數(shù),,發(fā)現(xiàn)有兩條可供選擇的線路可以到達目的地,按正常交通行駛為6.9公里左右,,若按另一條交通狀況相對較好的道路行駛則為10公里左右,,我方故要求調(diào)取監(jiān)控取證,并要求施工單位提供運輸車輛牌號以便核實,,施工方迫于壓力承認確實按較短路程開行,,實際運距最終按7公里計取,。
5,、針對管井降水問題,由于編制標底時,管井降水計入分部分項工程中,,降水工期為暫定工程量,,實際降水工期原大于標底工程量,造成管井降水工程量從原來的2700眼.天增加為4800眼.天,。施工方認為應全部參照原投標價格計?。ㄖ袠藛蝺r偏高),我審計人員認為由于增加工程量超過清單量的10%,,應參照蘇建價〔2009〕14號文中關于“工程價款調(diào)整條款中當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超過10%,,且影響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0.1%時,工程價款可以調(diào)整”,,故我方對于超過10%部分的工程量,,即1830眼.天的管井降水重新組價套用定額(2970眼.天的管井參照原投標價格),在選擇定額時發(fā)現(xiàn)目前管井降水的定額有:《江蘇省市政工程計價表》省補1-5,、常補1-B13,、通補1-21和2006常州補充定額土建21-B3,按2010年人工計價,,最高的按定額通補1-21綜合單價449.93元/套天,,最低的省補1-5綜合單價265.16元/套天,其價差也是較大,;主要原因除省補1-5機械費1.8臺班/套天外,,常補等機械費均為3臺班/眼.天(套天),但根據(jù)跟蹤審計現(xiàn)場上實際統(tǒng)計量(按電費)省補1-5中J08031潛水泵100mm臺班含量更合理,,根據(jù)江蘇省定額站網(wǎng)上答疑解釋,,本工程類別無相應定額,可參考其它類別的省定額,,各市定額僅適用于本市范圍,。按此答疑解釋雙方達成一致按《江蘇省市政工程計價表》省補1-5重新組價,核減造價為13萬元左右,。
至此,,本工程結算審核中幾個較大的爭議終于通過多方的努力達成了一致。
四,、總結:
本案例合同造價9159萬元,,結算送審造價為10948萬元,最終審定造價為9104萬元,,從上面的分析,,可以看出造成該工程造價爭議較大的主要原因有:
1、工程設計深度不夠,,設計與施工脫節(jié),,未完全考慮實際施工現(xiàn)場條件,,造成如攪拌樁止水帷幕變更為雙重管旋噴樁,大大增加了工程造價,。重視設計階段的控制,,加大設計階段投資控制,深化設計圖紙,,提出合理化建議,,對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極其重要。
2,、提高標底編制的水平,,避免因清單編制時漏項或不明確導至工程結算時產(chǎn)生的爭議。
3,、加大對定額的修編,,對于定額消耗量與實際脫節(jié)的定額應及時進行修正。
4,、加強統(tǒng)一有效的現(xiàn)場管理,,隱蔽工程要有數(shù)據(jù)記錄、影像資料留存,,有利于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,,并減少結算審核階段的扯皮情況發(fā)生。對設計圖紙要求試驗確定的數(shù)據(jù)要按進行試驗,,避免工程結算時試驗數(shù)據(jù)不清,,減少計價不明的爭議。 |